洪洞人看清楚了:这七种贷款不受借贷法保护!
“朋友赌博的时候,向我借了一万块钱。现在已经很久了。我能拿回来吗?”12月21日,太原市市民刘致电山西晚报热线。山西华巨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华表示,如果刘先生的陈述属实,他的债务将不会得到法律保护。
他借给朋友一万块钱赌钱
刘先生经营茶叶店,张先生是他的朋友。今年6月,张老师在一个朋友家丢了一大笔钱。为了把钱赢回来,他找刘老师借了一万块钱,然后赌博。由于朋友的好意,刘先生尽管不愿意,还是把钱借给了张先生。借钱的地方在刘小姐的茶叶店。当时店里有两个熟悉的朋友,张先生还写了一张借条给刘先生,“我今天向刘借了1万元现金”。之后刘先生多次催促,张先生以无力偿还为由违约。
刘先生想知道是否可以起诉,请求法院责令张先生偿还贷款1万元。
法院不保护此类债权
山西华巨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华表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贷款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人的贷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且仍提供贷款,人民法院应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也就是说,明知对方借钱、赌钱、贷款,即使借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借据的所有形式要求,如果对方不偿还债务,债权人的利益也无法得到保护。刘灿先生所做的就是等张先生来偿还贷款。
七种民间借贷法律不保护
张建华律师表示,以下七种民间借贷,即使有借条,其债权也不会受到法律保护。
1.借款目的违法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债权人知道对方将贷款用于一般违法活动的,法律不保护债权人利益。债权人知道对方用于犯罪行为,也可能构成共同犯罪或者其他罪名。
明知故犯地提供藏身之处、财物帮助其逃跑或者冒名顶替的,还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知道对方作案后逃跑,就会有窝藏或者窝藏的嫌疑。谁事先合谋,谁就构成共同犯罪。
二。超过诉讼时效
债权人向法院主张债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届满后,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债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债权不受法律保护。
三。无效借款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的,受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债务人以胁迫或者欺诈为由向债权人出具借据的,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违反了民法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该债权人的利益无法通过法律途径得到支持。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借款
根据《民法总则》,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表人代理或者由其法定代表人认可和追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该债权能否偿还取决于其法定代表人是否认可贷款关系。
5.打白条形式的分手费
恋爱同居婚姻关系解除时,经协商同意一方给另一方青春损失和分手费,通常以打白条形式掩盖真实目的,但不存在真实的借款事实。一方以借条为证据要求对方还钱。如果对方提出证据证明不存在借款事实,法院将要求该状子
VI。有借条但未实际支付的借款
私人借款合同是一种实用的合同。《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贷款时生效。民间借贷关系建立的前提是贷款的实际支付。借条只能证明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可能存在借款协议,但不能证明借款事实真实发生,借条无效。
VII。高利贷利息超过法律规定的部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当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如果超过此限制,超额利息将不受保护。(山西晚报记者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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